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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我市政务服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,我市各级公安机关政务服务窗口将实行公安业务办理全预约制,只办理预约登记业务,不接受现场取号。从1月29日起,全市派出所、警务室、村社区等居住证业务受理点临时关停,同时倡议通过"粤省事"微信小程序网上渠道办理居住证业务,并以邮寄方式领取证件。原未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件的,可联系受理单位变更领取方式。
一、预约办理方法
1.打开微信扫码,添加"莞家政务"公众号。
2.找到"取号办事",进入"在线预约"。
3.找到居住地所属园区、镇街办事大厅,以万江区为例,选择政务服务中心,部分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,可选择公安分局。
4.在搜索栏目输入"居住"进行搜索,找到"户政业务",点击打开"户政业务",找到"居住证业务",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进行预约。
5.找到需要办理的业务进行预约,选择合适的日期和时间,勾选"阅读并同意《相关条款》"并确定。
二、网办居住证业务范围
申报居住登记、申领居住证、签注居住证、补领换领居住证、居住证地址变更、居住证办理查询、注销居住登记、注销居住证。
三、网办流程
1.打开微信扫码,添加"粤省事"小程序。
2.注册登录。
3.在"服务"栏点击"户政(治安)"。
4.进入后,在"居住登记(居住证)"的业务中,选择需要办理的具体事项,每项业务的受理分"资格校验(系统自动校验)、填写信息、上传材料、提交申请"四步,下面以"申报居住登记"为例,详细介绍申办流程。
5.进入"申报居住登记"业务,详细阅读办事指南及申办流程,准备齐全所需材料。
6.点击"开始办理",详细填写有关信息,按照"居住处所"的性质,到上传材料环节,需准备对应的证明材料。
7.点击"下一步",进入上传证明材料界面,按顺序上传"居民身份证(正反面)"、"现场照片"、"证明材料",在上传证明材料时,需要注意根据第6步的"居住处所"性质,上传对应的材料。
8.点击"下一步",进入"提交申请"界面,对所填报的信息及上传材料进行确认,注意核实"居住处所"性质及上传的材料是否对应,如需调整信息可以点击右边"修改",重新修改有关资料,确认无误后,点击"确认提交",等待居住地派出所的审核。
9.其他居住证业务与"申报居住登记"步骤一致,但所需要上传的资料不同,可认真阅读每项业务的须知内容进行准备。
四、邮寄领取
1.在微信小程序"粤省事"申请办理后,记得选择邮寄方式,填写收件地址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等信息。
2.邮递员上门取件、送件。
3.邮费采取到付方式,邮寄取证省内18元/件,省外(境内)20元/件。
五、申报居住登记特别方法
群众来莞居住在出租屋或落实工作单位,按规定申请居住登记的,除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或网上申报居住登记外,也可由房屋出租人或用工作单位通过"二标四实"自主申报工具报送居住登记信息。经自主申报登记居住信息满半年的,可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办居住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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