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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户东莞疑难解答之有关房产买卖后户籍落地问题

  • 详细内容

 

2020年9月东莞市正式实行人才入户新办法,相信最新的准入条件大家还是清楚的,但是入户流程大家或许还有小小的疑问,今天小佰就给大家主要讲讲买卖房产后户籍落在哪里的问题!


买了房,原业主户口还登记在房产地址上怎么办?卖了房,户口要迁去哪里?????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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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买了二手房,原业主户口没迁出,户口迁入怎么办?

购买二手房屋后,新业主符合市内迁移或者市外迁入条件的,可持有关入户材料到该房产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办理户口迁入业务,不受原业主户口是否迁出的影响。

二、房子卖了,又没有其它房产登记户口,该怎么办?

户口登记在已出售房产,在本市又没有其它房产可登记户口,可申请“三投靠”(夫妻投靠、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、父母投靠子女)等市内迁移;暂不具备“三投靠”等市内迁移条件的,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申请迁入指定集体户。

集体户、家庭户都是东莞户口,只是入户地址、户口管理单位不同而已,两者享受同等福利待遇。二手房原业主迁入指定集体户后,需办理新生儿入户的,可跟随其父或母办理出生登记入集体户;符合亲属投靠条件的(夫妻投靠、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、父母投靠子女),且家庭成员名下市内无房产的,经管理单位同意,也可办理户口投靠迁入集体户。

三、自有房产未确定村(社区)管辖主体的,能入户该房产地址吗

市民申请将户口由市外迁入市内自有房产,如该自有房产未确定村(社区)管辖主体的,不能将户口迁入该房产地址;可暂时迁入房产所在地公安分局指定的集体户,待房产确定村(社区)管辖主体后,再迁入该房产地址。

来源:东莞市公安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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